返回贵州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铜仁地区印江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相关链接 >  正文
中央文明委部署"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"
2006-08-17 10:05  文章来源:新华社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中央文明委日前发出通知,部署在全国实施“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”。通知指出,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,公民的旅游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。但从整体上看,我国公民的文明素质与快速发展的旅游业还不相适应,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不相称。一些公民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来的“不修边幅、不讲卫生、不懂礼仪、不守秩序、不遵法规、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、喧哗吵闹”等不文明行为,损害了中国“礼仪之邦”的形象,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关注和批评,群众反应强烈。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,既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举措,也是增强中国软实力,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。

  按照中央文明委统一安排,“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”由中央文明办、国家旅游局会同外事、公安、商务、建设、铁道、民航、交通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,从今年8月中旬启动,持续3年,到2008年奥运会前要取得阶段性成果。该项活动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坚持以人为本、教育先行、注重养成,征集制定发布公民文明旅游行为规范,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;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旅游实践活动,引导人们以实际行动树立中国公民的良好形象;加强公民文明旅游综合管理,建立长效机制。经过长期努力,集中纠正我国公民旅游中的各种不文明行为,使我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显著提高。

  中央文明委强调,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,是精神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工作任务,是全社会和各部门的共同责任。各级文明委要高度重视,精心部署。各级文明办、旅游部门要在文明委统一领导下,组织动员相关部门,群策群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搞好,推动形成知荣辱、讲正气、树新风、促和谐的文明风尚。(完)


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贵州省商务厅         联系人:章淼青 电话:0851-8665144 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